贊皇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贊市監(jiān)處罰〔2025〕057號
當事人:贊皇縣獨牙娛樂俱樂部;
主體資格名稱:營業(yè)執(zhí)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2130129MADKJNMG63
類型:個體工商戶
經營場所:石家莊市贊皇縣贊皇鎮(zhèn)槐河東路146號
經營者姓名:于*奇
身份證號碼:1301*********2515
聯系電話:199****998;
2025年3月11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對贊皇縣獨牙娛樂俱樂部進行了現場檢查。經查,該店共有電腦72臺,均未有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標識,且現場未能提供全部電腦的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2025年3月12日經局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調查;2025年3月13日對當事人進行了詢問。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2025年3月11日現場筆錄1份,現場照片6張,證明執(zhí)法人員對贊皇縣獨牙娛樂俱樂部進行檢查,發(fā)現當事人經營中使用的72臺電腦未經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事實。
3.2025年3月12日詢問通知書1份,證明執(zhí)法人員通知當事人接受調查詢問的事實。
4.2025年3月13日當事人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各一份,證明了當事人的經營情況。
5.2025年3月13日詢問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未提供國家強制性認證證書的事實。
6.送達回證,證明了向當事人送達了詢問通知書的事實。
以上證據,經當事人逐一確認屬實。
2025年3月14日我局給當事人下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贊市監(jiān)罰告〔2025〕執(zhí)法003號)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沒有向我局提出陳述和申辯,也沒有要求舉行聽證。
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經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為了保護國家安全、防止欺詐行為、保護人體健康或者安全、保護動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護環(huán)境,國家規(guī)定相關產品必須經過認證的,應當經過認證并標注認證標志后,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規(guī)定,構成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經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的違法行為。
當事人積極配合執(zhí)法人員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依據《河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guī)則》第十五條第二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二):積極配合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的”的規(guī)定,結合當事人提出的陳述申辯減輕處罰申請,決定對當事人給予減輕處罰。
當事人在經營活動中使用未經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二十七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六十六條“列入目錄的產品未經認證,擅自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未經認證的違法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處貨值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的規(guī)定,決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并擬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10000元。
當事人應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履行本決定,將罰款繳到贊皇縣聯社(代收機構名稱:贊皇縣收費服務中),賬號:143212181003347。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本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數額不超過罰款數額,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如你(單位)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贊皇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石家莊市贊皇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
贊皇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印 章)
2025年3月24日
(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示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
本文書一式三份,一份送達,一份歸檔,一份辦案機構留存